住宅公积金要变革 但不能撤销
来历: 南方日报
2月以来,要不要撤销住宅公积金成为热门,一种观念以为住宅公积金准则不公正,现已结束其历史使命,另一种则对立撤销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我国社科院国际社保研讨中心主任郑秉文以为,从功率和公正两个视点看,公积金的体现不是很差,为员工缓解住宅难发挥了效果,其历史使命并未结束,并在本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相关提案。
5月1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新时代加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定见》,就清晰说到要加速树立多主体供应、多渠道保证、租购并重的住宅准则,变革住宅公积金准则。
为何不能撤销住宅公积金准则而要加以变革?
首要,住宅公积金仍在员工购房中扮演重要人物。我国住宅公积金准则树立于上世纪90年代,旨在经过企业和个人一起储蓄,为购房员工发放低息借款,从而进步居民住宅消费才能。尔后20多年间许多员工受惠于此。住建部多个方面数据显现,公积金准则自树立以来,累计发放个人住宅借款3335万笔,其间双员工占三分之一,即约有5500万人获益,在1.44亿名实践缴存者中,38%的人成为住宅借款人,这个获益份额是比较高的。
“商业银行成为供给房贷的主体,住宅公积金现已无存在必要”的观念是片面的,该观念只看到北上广深商业借款的开展,而忽视了更多员工居住在房价较低的城市,住宅公积金对他们买房的协助。有调研数据指出,在房价相对较低的城市,住宅公积金借款遍及占到居民房贷的60%-70%,乃至更高。
其次,与商业借款比较,住宅公积金低息借款能为员工省更多钱。依照郑秉文委员供给的数据,公积金借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为3.25%,比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基准利率低1.65-2个百分点,仅2018年发放的借款,就节约员工利息2020亿元,按均匀10年借款期算,每笔借款节约利息支出8万元,一年发放的借款可为员工节约2000亿元利息。
最终,撤销住宅公积金相当于减少员工福利。住宅公积金尽管由单位和员工个人一起缴存,但悉数计入员工个人账户,并且免征个税。公积金逐步被视为一种员工福利。为企业减轻本钱,不能以危害员工福利为价值,更应当从给企业减税降费着手。
不过,现行住宅公积金准则仍存在一些问题,比方覆盖面和运用功率都缺乏,而关于现已购买住宅的员工,是不是还有必要持续交纳住宅公积金?这些都需求在变革中找到答案。(丁文宥)